2010年9月16日 星期四

何必和孩子過不去?

為人父母的第一個迷障,是認為自己懂得比孩子多,所以孩子必須「聽話」,不可以「任性」。

Sir Ken Robinson說,小孩子充滿著創意,是逐漸成長、接受教育,創意才被消耗殆盡,因為他們的"element"/天賦沒有受到肯定。爸媽,其實很可能就是以教育之名,扼殺創意、甚至是尊嚴的第一號殺手。

今天中午聽到女兒說「我有氣喘,我不能吃飯」這樣的話,一點都不覺得她可愛,甚至要倒抽一口氣。也許她還太小,不能理解媽媽為了醫她這個病做了多少努力,多麼希望她早日康復,而不是恃病而驕。

或者,是我自己被這些責任感給壓垮,失去體會她童言童語的那一丁點餘裕?

晚上她又故技重施,大聲嚷嚷,不要吃飯只要玩只要看電視。為娘的耐心十分有限,立刻把她拎去罰站,小公主馬上哭皺臉。她越掙扎越哭鬧我越氣,最後也陷入了幼稚而暴力的情緒。必須趕緊抽身,只好定個時間當停損點,過了八點半我也不想耗了,不如自己去好好泡個澡,至少消消氣。

確實Spare the rod, spoil the child. 孩子的小奸小惡,經年累月為所欲為,幸運的也許可以行騙/遍天下,不夠高明的恐怕不會有什麼好下場。雖說社會也不是全然光明磊落的地方,太正直誠實的人日子反而辛苦,但是,我希望至少孩子要知道「規矩」,知道待人律己的「原則」,才能漸漸地摸索出自由意志與這些「規矩」「原則」之間,怎麼留下讓自己過得去的灰色地帶。

說得好聽,但是孩子會模仿打人。看女兒氣頭上高分貝又捏個拳頭要打人的樣子,也許真的是學來的。學媽媽處罰她以為不乖、亦即不聽話的人。

孩子是父母的鏡子。倒不是孩子如何反映出家庭的影響,而是,教養的過程中,爸媽時時刻刻都得檢討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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