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方面要示好,保持微笑,軟化氣氛,一方面也得堅持,不能讓步的就不能讓步。開始談之前,原則就要很清楚,不然會被軟土深掘,像骨牌一樣會有連鎖效應。
家人處理(別人的)離婚官司,求離的男方列出女方一些怪異、幾進施虐的舉止。女方本人很氣憤,於是自己洋洋灑灑寫了一大篇回應,解釋這些事件「其實是...」,還打算交出去。女方律師除了氣當事人輕舉妄動,還說了:「不管是真是假,去做解釋就是承認確有其事」。
大可以全盤否認。即使男方講的是事實,的確有例如一個晚上打六十通騷擾電話的情事。但只要女方打死不承認,男方的那一篇指控,就屬舉證無效。
一切都是操作,策略。打官司要贏,原來不是那麼需要事實。或者,公道自在人心,也只在人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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